首先,按实际盘点的半成品数量分类登记保管账(也叫实物账、商品账等),因为你说有的是完工的半成品,有的是需加工的半成品,就价值来讲,它们是不一样的,所以必须分类登记;然后,建会计账时,也必须按实际盘点的数量分类登记明细分类账,确定期初库存数量、单价、总金额。
其实你只要稍想一下,会计要求“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这个问题是不是根本不成问题呢?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顺祝事业有成!
1. 按半成品总金额,除以总数量,得出半成品的单位金额;
2. 然后根据外加工的半成品领用数量,乘以单位金额转至外加工半成品;
3. 外加工半成品完工时,将相应数量的外加工半成品金额加上加工费转入产成品。
半成品通常计价比较困难。没有必要做得很明细,有一个总价就行了,也不力求非常准确。待产成品入库,就要分门类别地建账跟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