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封顶处罚,合法是肯定的,如果你认为不合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符合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你当时拿到罚款收据了吗 载狗被罚,真冤枉!!给你全文: 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
合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的罚款标准是最低20元最高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参考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_百度百科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aR-ZGqNEIoWyw6lqmZ1SCkisprmC_6IYcwRNTJ3XHBweDSGRzMan8dPBm4UGqnoCuDRwlKS_uVemYOZ5jfVRB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