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人借钱给你,借条只说借款,按照规定借条没有写借款利息就等于没有利息。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对方的。
2、事后说是高利贷,一是你可以不用搭理他,如果是高利贷也不会受法律保护,法院也不会支持他的。
可见,他不敢向法院起诉。他是蒙你!不要怕。
如果你已经还了本金两倍了,并有还款证据的话,你可以告他的,他已经涉嫌违法放放高利贷
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只要你提供了向对方还款的一些证明的话,那么你就不需要再理会他了。
相反的,你还可以以此为理由起诉他,要求他退回你多付的金额。
他起诉你的话,这实在是无稽之谈,像他这种属于严重的高利贷,属于国家严厉打击的对象,他要是敢起诉的话,法院是不可能立案的。
你可以找律师反起诉他,法院只会支持国家法定的正规利率,不会支持他的高利息诉求。
超出36%的部分,可以要求退回,法院会支持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