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在小区被盗了,物业需要赔偿吗

2024-11-16 16: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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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物业非直接侵权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在该案中,直接侵权人为盗窃摩托车的犯罪分子,而非物业公司。结合《物业管理条例》中“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涉案的物业公司对小区负有安全保卫义务,但在车辆被盗时,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未做登记,没有查验车辆出入卡放行摩托车,物业没有依照约定履行安全保卫义务,管理上存在过错,在其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回答2:

如果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那么物业公司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这方面的约定,就要详细分析物业公司在财产丢失过程中存在的过错。如果主要责任在于物业公司,那么也需要进行赔偿。第一,要看物业公司在被盗事件中尽没尽安全防范义务。物业公司承担的安全防范义务是有限的,仅指一般意义上的防范。如设置门岗、门禁、外来人员或车辆登记、日常巡逻、监控维护等。物业公司如果做到以上几点,比如各岗位都有正常工作记录等,那就是尽到了安全防范义务。或虽然有一项或几项没做到,但与业主被盗没有关系,也算尽到安全防范义务。此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无责任。如果是由于物业不履行义务导致业主被盗,比如摄象头损坏长时间未修(注意是长时间)、门岗登记制度不利、巡逻不及时之类的事情,导致业主被盗,物业需承担一定的责任。第二,看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如果合同约定承担业主被盗的安全防范责任的话,那么就要由物业承担。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回答3:

摩托车在小区被盗了,一般不是物业赔偿;
可以报案,由公安按刑事案件处理;
根据《物业服
务合同》物业只负责消防、清洁、秩序维护等职责。物业没有收取业主的物业费及车辆看管费,让业主将车辆停在地下停车场内,也是为了维护小区的正常生活秩
序。车辆管理只是物业服务的一部分,即使在这个问题上存在违约,也只能适当扣减物业收费,而达不到《合同法》规定的要求赔偿的程度。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答4:

当然有责任
业主在支付物业费的时候,就已经和物业建立起安保合同关系。现在物业费实行一价清,首先,新建立收费停车场,本来就涉嫌违规。另外,物业费是包括按报费用。
除非物业证明车辆丢失和业主过失有关,否则物业就必须赔偿业主相关损失。物业其他理由是不成立的,不能以业主未缴纳停车费或者未按指定地点停车等。
而且新停车场收费本来就涉嫌违规,可以去查其是否有物价部门批准。

回答5:

车辆在小区被盗物业公司是不须赔偿的。
新的物权法中有注明。

物业公司在经得业主(业委会)同意的情况下签署协议,对指定的范围进行物业管理,(不是物业看护哦)。物业公司没有义务24小时帮助业主看护其车辆。业主失窃被盗应由当地公安处理有关事宜。业主所缴纳的物管费、停车费等是享受一定的服务的,但失窃不在赔偿范畴。如果你的车位没法正常停车,你可以向物业索要赔偿,这是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