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订婚后分手彩礼是可能返还的。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5、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含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旧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司法解释规定彩礼予以在一定条件下返还,在法理上体现了对对价行为公平性的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不是借婚姻索取财物,是男方在与女方的交往中主动给女方的,那是一种赠予行为,是不需要退还的,如果数额大的可以酌情返还。
现在婚姻自由,订婚的彩礼钱是为结婚为目的的。你们任何一方提出退婚彩礼钱都是要全额退婚的。恋爱期间的青春损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作为彩礼的话是要退还的~~~因为你们没有登记结婚~
但是已用来买首饰的 就要看具体情况是怎么样了
如果是基于结婚而准备的首饰是要退还原物给男方的········
如果只是一般的赠送 属于情谊行为 男方没有权利要求你退回···
因为你们的爱情没有进入婚姻 不受法律保护 单方面提出退婚是允许的·······
为了婚礼女方所付出的花费男方应该补偿···········
或者你是感情上受到了创伤 想得到心灵的补偿 但是不要弄得越来越伤 潇洒一点·········
为了你 坚强一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