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是《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同样也是非违约方享有的法定权利。第二,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只要有明确约定,违约方就应当支付违约金。特别是在没有损害的前提下,通过约定违约金,可以对违约方进行法律制裁。第三,定金责任。《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应注意定金和言字旁订金的区别。第四,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除此之外,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可以请求法院下调。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违约金就是按照被违约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第一,合同违约是指不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不完全履行合同)。
第二、合同违约金一般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如果过高,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被另一方主张下调。违约金过低,诉讼过程中,也可以申请法院上调。
第三,违约之后,要么协商,要么走法律程序,如仲裁诉讼。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根据法律规定:
1、违约金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2、违约金不是算出来的,是双方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