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允许扣除的社会保险费是个人部份吗?

2024-11-10 01: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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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容许扣减的社会保险费是特指个人交纳部份。公司交纳部分,是公司分担的,不算入个人的每月薪水里。所以不必扣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

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允许扣除的还有专项附加扣除部分,具体如下: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回答2:

1、楼上说得不对,单位交的"三金"704元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个税不可以扣除,因为单位缴纳的属于费用,和工资没关系。
2、个人的242元可以扣除220-242=1958没有超过2000元不用缴纳个税。

回答3:

是这样的:
单位交的"三金"704元可以税前扣除,也就是2200-704=1496元,这是交税基数,因1496未达到2000元,所以,不用交个人所得税。242元是个人应交的部分,跟个人所得税没有关系。

回答4:

二楼的对啦,公司交的和个人交的都是不用交税的,只是你个人的三金是从你的工资里扣,单位交的三金是从单位的利润里扣,减的是企业所得税,跟你没有关系的。

回答5:

二楼说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