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厂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我要辞职老板不批,怎么办?可以告劳动局吗

2024-12-04 04:51:3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若在试用期内辞职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若过了试用期应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若用人单位不让走,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离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法律分析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直接走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不让走,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是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的,只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2:

你好,两个选择,一是继续做下去,二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劳动仲裁。选择后者,可向老板表明你的坚决立场,后可即刻离职而要求老板结清工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有人单位批准)。
如老板不给你发工资,你便可向劳动部门投诉。你的投诉事项有:
1.未签劳动合同,请求支付双倍工资;
2.离职未结算工资,请求即刻支付并加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八十二条等

回答3:

是不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