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起诉你,你没还钱能力,也没可以执行财产.
可执行财产就是你的个人的东西,在法律意义上属于你个人的,比如你家房子如果写的是你的名字那就是属于你的,法院有权封查拍卖,把拍卖的钱给原告.
如果你什么都没有,在家吃父母的,自己又没存款,有可能会拘留你15天,如果你父母愿意帮你还钱你就可以提前出来,不愿意帮你还你就拘留满15天在出来.
你欠别人的钱就等你工作了,除掉你生活必须开支(按照各地最底生活保障计算),把你挣来的多余的钱还给原告,分期付款,还完为止.
你欠的钱是你欠的,法院不会强行让你父母还的,如果父母自愿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对于正常的民间借贷纠纷,债务人只承担偿还债务的民事责任,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一般不会的
看金额多少,很多的话不还要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