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和费用的公式如下:
当期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
当期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当期合同收入-当期合同费用
(1)登记发生的合同成本;
(2)登记已结算的合同价款;
(3)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
(4)确认收入和费用;
(5)确认合同预计损失;
(6)工程完工。
【提示】在会计报表列示中,“工程结算”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应作为“工程施工”科目的抵减科目。如果“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大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则反映施工企业建造合同已完成部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总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作一项流动资产,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增设的“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列示;反之,如果“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小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则反映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未完工部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总额,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作一项流动负债,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预收款项”项目中增设的“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列示。
完工百分比法
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完工的比例确认收入和成本。该方法被用于须签订合同的长期项目,且对完工部分、收入和成本可以可靠估计。
完工百分比法衡量完工进度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法:
1.工程估计(或实际里程数,如完成建设公路的里程数)
2.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期总成本的比率。
会计学中, 一旦确定随生产的进度确认收入, 按照配比原则的要求相应的成本费用也应随之确认。
适用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有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确定
4.交易中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成本可以可靠
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就是如何根据该方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具体包括两个步骤。
(一) 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计算出完工百分比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规定,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合同收入和费用,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三种方法:
1、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该方法是确定合同完工进度较常用的方法。其计算方式为: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2、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该方法适用于合同工作量容易确定的建造合同,如道路工程、土石方挖掘、砌筑工程等。其计算公式为:
合同完工进度=已经完工的合同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100%
3、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该方法是在无法根据上述两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所采用的一种特殊的技术测量方法。这种技术测量并不是由建造承包商自行随意测定,而由专业人员现场进行科学测定。适用于一些特殊的建造合同,如水下施工工程等。
(二) 根据完工百分比计量和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计损失准备
需要说明的是,完工进度实际上是累计完工进度,因此,企业在运用上述公式计量和确认当期合同收入和费用时,应分别建造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处理。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第二个 那个条件很明显是错的 因为不符合权责发生制。
1、完工百分比法计算公式: 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成本÷预计总成本
2、费用的确认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与费用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出企业;二是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减少或者负债的增加;三是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