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超市买到过期的食品,可以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按照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赔偿额不足伍佰元的,按五百元计。
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有权对市场进行监督,有权用法律武器打击违法行为。其次,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负法律责任。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禁止销售的,经营者负有不向消费者出售这种食品的法定义务,并且应该熟知所销售的每种食品的最后期限,在食品过期后仍予销售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经营者没有将临到期食品放置于临到期食品专柜,也没有将过期食品公告于公众,而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按正常方式销售,带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性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按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按照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案中,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为10.5元,不足五百元,按新消法规定,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可以要求商家退一赔十,如果没有达到1000元,最低也要赔偿1000元。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记得评论或私信戳我。
拿着超市的小票和食品一起到超市去交涉,一般超市会原价退款。超市的售货小票是必须的,没有这个小票,超市不会认帐。如果小票丢了,就无法交涉。
找超市调解,或赔偿或退货,超市不予解决的话你可以投诉到消费者协会,依据新食品安全法,销售过期食品是要给予消费者一定的赔偿的,起码要十倍赔偿,你可以自己酌情处理,如果不想要赔偿的话,最起码让超市给个说法或者是退货,这是最基本的保护自身权益的办法了,你可以自己看着办吧,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对于违法的事情是绝不容忍,坚决打击的,韦德就是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