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工厂上班没有签合同,辞职不批没上班还有扣工资这合理吗

2024-12-04 05: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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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首先这间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是不合法的。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到一年内需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因为不签订劳动合同这一行为被举报的话,用人单位也是会受到行政处罚的。
其次不批准辞职的话,劳动者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要记得留下书面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批的话,自他们收到书面通知一个月后就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了。但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了,除了个别几种情况外,例如:强制劳动之类、违法违规之类的。
如果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不会存在没上班扣工资的问题了,之前的工资都结清了的话,扣之后没上班的工资?那单位也是闲得慌呀。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回答2:

一、没有告知工厂就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承担责任和劳动者应得工资各是一个法律关系,不影响工资的结算,也就是说“各算各的账”。
  三、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继续用工是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不过,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有一年时效限制,超过时效法律不支持。
  总结:工资你该得,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律责任也该承担,如果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你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回答3:

是不合理,但你去那里能找到说理的地方?

回答4:

黑厂,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