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失主3500元东西,东西退还失主,失主也不在追究其法律责任,要判刑吗?

2024-11-20 17: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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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回答2:

盗窃3500元,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如果是初犯,可以判缓刑。

回答3:

退还和失主不追究责任是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的,但是还是会定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