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怎么办户口本可以代替吗

2024-12-04 07: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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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户口本不可以替代身份证。

1.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

如果在补办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件的,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件或开具相关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在有效期内都具备身份证的法律效力。

2.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

户口本是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

所以说户口本不可以替代身份证。

扩展资料:

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同时创造更加安全的居民身份证社会应用环境,2015年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1.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2.合理设立异地受理点。根据当地流动人口数量、分布和地域情况,由市(县)公安机关确定户政办证大厅和部分户籍派出所为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点,并向社会公布。

3、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

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4.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应当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审核签发。

受理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证件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公安机关应当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5.对因丢失、被盗或忘记携带居民身份证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人员,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人员身份,及时为其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6.严格执行工本费收费标准。公民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公安机关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身份证

百度百科-户口簿

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

回答2:

  根据规定,公民身份证丢失以后,必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告,并进行补办,临时需要使用身份证的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
  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户口本只是自己所居住区域范围以及家庭成员关系的证明,跨区域使用就受限制了,身份证则是中国境内通用的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无论在哪个省和地区出示身份证都是认可的。
  身份证有个人照片,方便辨认持证人的真假,户口本没有这个功能。 所以如果跨省找工作,户口本可能不行。
  2、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需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持证明及照片到县级以上公安局机关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三个工作日可以办结。
  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一般为三个月。

回答3:

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户政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须由公民本人提出申请。负责挂失申报工作的公安机关应当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的应当现场受理。居民身份证的挂失申报不收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回答4:

可以。
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现在需要采集公民个人指纹信息,必须本人回去的,如果你以前办理过采集指纹的身份证的话,可以让家人帮你办理;补办身份证,慢证大约两个月能够回来,收费40元,办理加急的话需加22元快递费,大约半个月能够办出来,祝您好运!

回答5:

身份证丢失怎么办?教你正确处理方法,不少人想错了,别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