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类公务员在体检时是不允许戴隐形眼镜的。
在体检时对于眼科检查的标准如下:
1、根据第三十八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与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与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2、根据第三十九条:色觉异常,不能录用。
3、根据第四十条: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能录用。
4、根据第四十一条: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上者,不能录用。
5、根据第四十二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能录用。
6、根据第四十三条: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能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