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性详细规划与规划设计方案的最大的区别在于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具体如下:
一、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文件应根据《规划条件通知书》进行编制,设计文件包括说明书和设计图纸两部分。
(一) 设计说明书: 1、现状条件分析; 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 3、用地布局; 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 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 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 7、竖向规划;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应包括以下各项: 1)、总用地面积; 2)、总建筑面积; 3)、住宅建筑总面积; 4)、容积率; 5)、建筑密度; 6)、总户数、保障性住房户数及每户建筑面积、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所占总建筑面积比例; 7)、绿地率。 9、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二) 设计图纸:
1、区域位置图(可附在用地现状图上)。 2、用地现状图 3、总平面规划图 4、道路及竖向规划图 5、绿化规划图 6、综合管线规划图 7、日照分析图 8、居住小区规划附户型平面图 9、反映建筑群体形态、环境、视觉等空间效果和四邻关系的鸟瞰图。
二、 建筑方案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
建筑方案设计文件应根据《规划条件通知书》或已经市政府审批的规划方案进行编制,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透视图等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