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有关人士表示,新补偿办法的制定已经纳入有关部门的工作计划。为此,国家林业局已进行了多次调研,并请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参与了讨论。要保证补偿资金的到位,必须建立专门用于野生动物损害补偿的中央财政专项基金。
同时,国家要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并对关键问题作出统一规定。比如补偿经费的来源,对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可以由国家财政进行补偿;对于非重点保护动物,可以由国家和地方财政进行分担,即国家补偿为主、地方补偿为辅。
地方补偿应该由哪一级政府实施?有专家认为,为了减轻负担,省、地(市)、县共同分担补偿费用比较合理。
希望新的补偿办法出台后,能够保障受害者的损失及时得到弥补,促进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
爱它,就远离它
引起人和野生动物“冲突”的根本矛盾是“家园”之争。专家说,野生动物栖息地不断遭到破坏、生存空间日益减少,才会大举入侵村庄、农田。
动物损害最严重的地区,一般都是动物栖息地的中心或边缘地带。因此,最根本的办法,还是把人从不适宜居住的地方迁移出来,有计划地开展生态移民。
但迁移工作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必须由国家财政给予扶持。
另外,还要考虑当地的居民的生活习惯,比如,有些少数民族习惯住在高山里,不愿意往外搬,有的搬出来没多久又回去了。
因此,对于生态移民问题,要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来定,还要考虑经济承受能力,未必都搞“一刀切”。
在栖息地管理上,应当尊重野生动物的自然习性。比如老虎,它的活动区域需要占地方圆几十里,你要把它划在一个很小的圈子里,它就很难生存下去。另外,有的动物习惯群居,有的动物习惯散居,也应该区别对待。
该杀就得杀
对发展到一定规模、已经“成灾”的野生动物,要采取措施,调控其数量,以维持生态平衡。若任其繁衍,不仅对当地群众的生活产生影响,也会危害生物圈中其它生物的生存。
比如,各地反映都比较突出的野兔和野猪,对农作物的损害非常严重。如果经过专家论证,数量的确太多,可以有计划地猎杀其中一部分。
这种控制野生动物数量的做法在其他国家也有。日本南部曾野猪为患,危害庄稼。当局为了控制野猪数量,悬赏招募猎户,杀“猪”有功者可凭野猪尾巴领取奖金;澳大利亚的袋鼠,北美的野鸭也都曾进行过人工调控。
另外,地方政府还要加强宣传,组织当地群众采取防范措施。让群众了解常见野生动物的习性,并学习自我保护的技巧。
还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探索新的保护模式。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的何勇告诉记者,IFAW和云南省政府合作开展的“亚洲象”保护项目,没有单纯强调保护,而是把动物保护和社区发展结合起来进行。
比如,鼓励农民改革种植结构,用茶叶代替玉米、甘蔗等大象喜欢吃的农作物。这样一来,大象破坏农作物的现象消失了,农民的收入也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