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一方或双方在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可以在本市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依法享受本市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等公共服务。持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向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需要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并盖章。原先需要提供您在本市居住的证件,现在实行居住证制度,您有居住证就可以。
1、外地人口两孩以内生育服务登记
向夫妻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在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并盖章。
需要提交的资料:
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合法住房租赁合同)
2、外地人口再生育服务登记
向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为其出具《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并盖章。
需要提交的资料:
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合法住房租赁合同)、户籍所在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关凭证
办理《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注意事项:
1、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需到本市户籍一方所属社区居委会或街道行政服务大厅计生窗口办理现场登记
2、现场登记必须夫妻双方本人到场,如一方不能到场需写委托书办理。
3、需携带双方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婚姻状况要变更为与实际情况相符的状况。
4、办理第二个孩子的《生育登记服务单》,如第一个孩子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交回。
参考资料: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
参考资料: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登记
在京的外地孕妈领取北京生育登记服务单所需资料:夫妻双方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
办理流程
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到居住地街道流动人口计生办
填写《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等到核实一般15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在街道领取
特殊情况
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不适用《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的在京外地宝妈,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
办理所需资料: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双方结婚证、双方户籍所在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现场领表)。
生育登记服务单最大的作用在于结算报销生育险、领取生育津贴和为本市户籍新生儿上户口所用。
1、在产妇住院生产时,需要提交“生育服务单、社保卡、身份证”,在出院结算时,院方可直接扣掉对应的生育险住院报销的部分费用;如果当时没有办理生育服务单,就需要先个人垫付,然后再走单位手工报销。
2、在产后报销生育险费用时,需要给单位经办人提交包括生育服务单在内的各种材料,才能报销产检费用及领取生育津贴。
3、在本市户籍新生儿落户时,目前也需要提交生育服务单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才能顺利为孩子上报户口。
双方均为非北京市户口办理流程
1、在孕育妈咪圈,先根据居住地址所在地查询办理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具体地点、流程、电话、工作时间等;
2、 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到居住地街道流动人口计生办;
3、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
4、提交以上材料,等到核实一般15个工作日;
5、审核通过,在街道领取。
办理流程如下:
办理材料
1、办理两孩以内生育服务登记的需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
2、办理再生育确认的需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信息采集表》。双方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1、办理两孩以内生育服务登记的
应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向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需要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并盖章。
2、办理再生育确认的
应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双方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向本市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信息采集表》后,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为其出具《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并盖章。
办理地点:其中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注意:现在北京生育登记开通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