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罕布什尔省,即后来的新罕布什尔州,英王直辖殖民地
马萨诸塞湾省,即后来的马萨诸塞州和缅因州,英王直辖殖民地
罗德岛及普罗维登斯种植地,即后来的罗德岛州,自治殖民地
康涅狄格殖民地,即后来的康涅狄格州,自治殖民地
纽约省,即后来的纽约州和佛蒙特州[2],英王直辖殖民地
新泽西省,即后来的新泽西州,英王直辖殖民地
宾夕法尼亚省,即后来的宾夕法尼亚州,业主殖民地
特拉华殖民地,即后来的特拉华州,业主殖民地
(弗吉尼亚和马里兰合称切萨皮克殖民地)
马里兰省,即后来的马里兰州,业主殖民地
弗吉尼亚殖民地及自治领,即后来的弗吉尼亚州、肯塔基州和西弗吉尼亚州,英王直辖殖民地
北卡罗来纳省,即后来的北卡罗来纳州和田纳西州,英王直辖殖民地
南卡罗来纳省,即后来的南卡罗来纳州,英王直辖殖民地
佐治亚省,即后来的佐治亚州和亚拉巴马及密西西比两州的北部地区,英王直辖殖民地
北美13个殖民地实行着不同的政治制度。最初主要有4类,它们分别是:弗吉尼亚与马萨诸塞属于公司特许殖民地;康涅狄格与罗德艾兰属于自治殖民地;纽约、新泽西、特拉华、马里兰、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佐治亚和宾夕法尼亚属于业主殖民地;新罕布什尔属于皇家直辖殖民地。1752年后,又演变为自治、皇家和业主3类殖民地。
南卡罗来纳州、佐治亚州、弗吉尼亚州、北卡罗来纳州、肯塔基州、田纳西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亚拉巴马州、阿肯色州、佛罗里达州、得克萨斯州、俄克拉河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