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1、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即合同关系只能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才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2、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因此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的物业费承担交纳义务。3、因此物业公司应该要求前业主结清原来欠下的物业费,前业主拒交物业费则物业公司有权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首先,你买二手房时是否有书面约定,变更房产证书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水、电、物业、供暖、有线电视、宽带、煤气等等所有费用由谁来支付,如果是由他支付,那一切OK,如果没有,那么法院则默认为你接替他承担所有费用,也就是说如果他不交,你就得替他交,这是个哑巴亏,我经历好多了,告他也赢不了。
其次,就算你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没有权利停你的水和电,如果他这么做,你可以报警,因为水电是你个人财产,他无权处置,物业敢停你的水电,你可以告他,赔偿你一切损失,这个是可以告赢的,一告一个准,
鉴于你的情况,我建议你找物业协商减免一些物业费,物业费是躲不掉的,在一个就是赖账不交,连你的都不交,一般物业很少起诉业主,但是如果他们真的起诉,你一定败诉,不但交费还要交滞纳金。
想问下楼主后来怎么样了 拖了多长时间 拿到产证的 ,我也卡在物业了 ,现在的物业太黑了,
我个人观点是物业公司违法侵权了,首先拖欠物业公司物业费的是前任业主,并不是该套物业,也不是现任业主,物业公司自己收不到物业费关你什么事儿,要打官司索要物业费也应该是由物业公司去和前任业主打,他敢停水停电直接把他狗ri的告上法院。我TM又不是要债公司你物业公司给我保护费了老子要帮你收物业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