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末,中国城市总数657个。
2016年末,我国城市数量达到657个。其中,直辖市4个,副省级城市15个,地级市278个,县级市360个。全国建制镇数量达到20883个,比2012年末增加1002个。在地级以上城市中,按2015年末市辖区户籍人口划分,100-300万人口规模的城市数量增长迅速,达到121个,比2012年增加15个;300-500万人口规模的城市13个,增加4个;5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达13个,增加1个。
拓展资料:
城市也叫城市聚落,是以非农业产业和非农业人口集聚形成的较大居民点。人口较稠密的地区称为城市,一般包括了住宅区、工业区和商业区并且具备行政管辖功能。城市的行政管辖功能可能涉及较其本身更广泛的区域,其中有居民区、街道、医院、学校、公共绿地、写字楼、商业卖场、广场、公园等公共设施。
参考资料:中国网--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截至2022年3月,中国共计685个市,包括4个直辖市、293个地级市、388个县级市。
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通常根据行政地位的不同,分为属省级行政区的直辖市、属地级行政区的地级市、属县级行政区的县级市。2014年8月25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过去49个较大的市才享有的地方立法权,草案扩大至282个设区的市。
1、直辖市:是指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市,人口集中,是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行政地位相同的一级行政区,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分别有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其建制实际与地级市相同,下设市辖区、县、自治县这些县级行政区。
2、地级市:是指建制与地区相同的市,是与地区、自治州、盟行政地位的相同的二级行政区,一般下设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等县级行政区。但也有部分地级市不设县级行政区,直接管辖乡级行政区,被称为“直筒子市”。此外,城区百万人口以上,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地级市,在行政级别上享受副省级待遇,被称为“副省级城市”。
3、县级市:是指建制与县相同的市,是与市辖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行政地位相同的三级行政区,一般下设乡级行政区。
中国共有290个地级城市(包括台湾省7个)、4直辖市、2特别行政区城市,共计296座县级以上城市。其中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省拥有的县级以上城市最少,为一座。广东省拥有的县级以上城市最多,为21座。
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0个地区(州、盟);661个市,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83个;县级市374个;1636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852个市辖区。总计:省级34个,地级333个,县级2862
661个城市.
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83个;县级市374个;1636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852个市辖区。总计:省级34个,地级333个,县级286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