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就像你去菜市场里买菜时,菜市场的管理员要收卖菜人的管理费,而卖菜人肯定也会把菜价在你买菜人的身上提高。。所以,只要你想在菜市场里买菜吃,那就应该接收人家的价格。同样,村里收你50块钱也是应该的。因为集体土地归个人使用后,个人是要交纳土地出纳金的,,50块并不多。如果不交,村里有权收回并重新分配。。。所以个人建议还是交了把证件都办理好就行了。。
不合理,那是村干部在任职期间大捞一笔,变相贪污。
我家帐内地(合同面积)63亩,但是当时分地的时候有磨牛地,现在不用牛了都种地了,所以2019年土地确权的时候实际测量面积68亩,今年村里要求多的那5亩地要收取费用,每亩100元,还说不交的话,会移交司法机关,我认为我种的就是帐内地,并不是开荒地,因为我并没有开荒,只是往前拱了拱地头,并且目前为止土地确权证书并没有发到我们手里,不应该交这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