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这个人本来有10元钱,
第一次,花8元钱买鸡,那么,现在还有10-8=2元钱,再加一只鸡;
第二次,将鸡以9元价格卖出,那么,现在只有钱2+9=11元了;
第三次,又以10元的价格把鸡买回,那么,现在有11-10=1元,再加一只鸡;
第四次,再以11元的价格卖出这只鸡,那么,现在就只有钱1+11=12元了。
至此,经过四次交易,原先只有10元钱,现在有了12元钱,那么就说明赚了2元钱。
或者也可以这么理解,第一次买鸡从口袋掏出8元,因为第二次收入了9元,所以第三次再次买入的时候,只需要再从口袋里掏出1元,加上第二次收入的9元,一共是10元,那么从口袋里一共掏出了8+1=9元,而第四次卖出之后可以得到11元,收入的减去掏出的就是利润,2元。
会计思维。8元成本,9元收入,记账;10元成本,11元收入,记账;总成本18元,总收入20元,盈利2元。
扩展资料:
总结了下,主要有以下三种声音:
1、赚了一块钱,八元是本钱,他八元买九元卖,赚了一块,但是他十元买的时候他得借一块,十一元卖的时候又只赚了一块,换了借的一块,是不是总共就只赚到一块钱。
2、这只鸡能11元卖出去说明他值这个价,刚开始8元买进,最终能卖11元,所以说利润应该在3元,但最后只赚了2元,不说亏,但没达到利润最大化。
3、很简单,成本8+10=18,销售额9+11=20,利润20-18=2。
赚了。
第一次赚了1块钱,第二次又赚了1块钱,就是一共赚了2块钱。
八元买进九元卖出,十元买回十一元卖出,可得:
算式:9-8+11-10=2
扩展资料
同号两数相加,取与加数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异号两数相加,若绝对值相等则互为相反数的两数和为0;若绝对值不相等,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相加得0。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可以先相加。
符号相同的数可以先相加。分母相同的数可以先相加。几个数相加能得整数的可以先相加。
这道就是算命先生解字,怎么说都可行,但这次是算命先生(考官)说了算的,其他的都不合意,其实真不知在考什么,忽悠人的,无厘头,你可脑洞大开,数学,经济字,哲学,医学,随便。
真正答案永远不公布,这题是拍脑袋拍出来的,那答案不行再拍一下
按两次交易:
第一次买进卖出盈利1元;
第二次买进卖出盈利1元;
两次的买进卖出各不相干,这这两次交易一共盈利2元。
看你怎么想,要正常算,那恭喜你你赚了2块,但你如果把八块钱的东西留着,等着它涨到11块时再卖,你就赚了3块,也就是说 相比较后者比前者多赚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