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为《义勇军进行曲》。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决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义勇军进行曲》新词。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撤销1978年3月5日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新词,恢复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1949年7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决定以《义勇军进行曲》作为代国歌。1982年,《义勇军进行曲》被正式确定为国歌。
1982年
1982
2004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将《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决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义勇军进行曲》新词。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撤销1978年3月5日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新词,恢复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1940年美国著名黑人歌唱家保罗·罗伯逊在纽约演唱了《义勇军进行曲》,接着他又灌制了一套名为《起来》的中国革命歌曲唱片,宋庆龄亲自为这套唱片撰写了序言,使这首歌享誉世界,成为国际反法西斯战线一首高昂的战歌。在当时的反法西斯战线上,《义勇军进行曲》是代表中国人民最强音的一支战歌。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之际,在盟军胜利凯旋的曲目中,《义勇军进行曲》赫然名列其中。
关于国歌的确定还有段历史回顾。1949年春,在捷克斯洛伐克首都布拉格召开“保卫世界和平大会”。中国代表团应邀出席,得知大会规定:开幕式那天各国代表团进入会场时,都要奏、唱本国国歌,代表团有些为难,因为当时新中国还没有成立,没有代表新中国的国歌,于是,大家在一起研究,决定唱《义勇军进行曲》来代替。但是,对歌曲里“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这句歌词有争议。有人说“现在北平(当时北京叫北平)已经解放,新中国即将成立,怎么能这样唱呢?”最后,郭沫若决定把这句词改成“中国民族到了大翻身的时候”。代表团回国之后,汇报了这一情况,引起有关方面对制定国歌问题的重视。
最早建议用《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的是画家徐悲鸿。第六小组经过反复讨论,没有最后确定。
1949年9月25日,毛泽东和周恩来于晚上在中南海丰泽园会议室又召开了一次关于国旗、国徽、国歌、纪年、国都问题的协商座谈会,邀请各民主党派和文化界人士参加会议,意见得到了统一。于是,政协筹备会第六小组决定把《义勇军进行曲》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提案,正式提交第一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审查通过。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
1978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又通过,《义勇军进行曲》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撤销1978年3月5日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新词,恢复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中共中央采纳了将国歌写进宪法的建议。2003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其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写进宪法,作为一条修改建议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将《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章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