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办理一般当天可以领取,最长不超过3天时间。公民需带上本人户口簿原件,小一寸照片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申请办理。
公民申领临时身份证由派出所出具证明,到公安分(县)局当即办理。按规定是当即办理,但有些地方是七天之内。
1、临时身份证办理地点:
公民用于办理乘飞机车船手续,急需申办临时身份证的应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交验证明证件后,由派出所开具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户籍接待室办理。
2、公民办理临时身份证时需要交验的手续:
公民办理临时身份证应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1)本人居民户口簿;
(2)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出具证明;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经常戴眼镜的公民应交戴眼镜的照片)。
居民身份证像片标准:照片规格 32mm*22mm (一英寸)
头部宽度:约为18mm。头部两侧距相片左右两边各为2mm。
头部长度:约为26mm。头顶发际距相片上边1mm,下颌距相片下边5mm。
3、公民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收费标准:
临时身份证工本费:每证10元。
4、公民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制作时间:
公民申领临时身份证由派出所出具证明,到公安分(县)局当即办理。
5、公民办理临时身份证的领取方式:
到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户籍接待室领取。
最快当日可拿,最晚三日内也可拿 ,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申领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3个月。 注意:异地目前不支持办理临时身份证。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内地定居的香港、澳门同胞,回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以及在中国境内定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被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籍,年满16周岁的也应按照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正面为长城、群山和网状花纹图案,颜色为蓝色。背面为网状图案,颜色为黄色。临时身份证使用与本人身份证相同的编号;常住户口特定人员的临时身份证编号也按居民身份证编号原则和方法编18位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