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13%2、应交增值税(假设一般纳税人):(1)进项税:20÷(1+13%)×13%×500=1150.44元;(2)销项税:150÷(1+13%)×13%×200=3451.33元;(3)当月应交增值税:3451.33-1150.44=2300.89元
1、纳税人销售农业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
2、若只有以上数据,则当期应交增值税计算如下:
当期进项税:20/(1+17%)×500×17%=1452.99元
当期销项税:150/(1+17%)×200×17%=4358.97元
当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4358.97-1452.99=2905.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