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个人看法,一是,不论哪个带薪休假工资,应当都主要指你正常的基本工资部分,以及以基本工资为基础系数连动计算的相关组成部分;二是,具体如何来进行计算,我看主要还是企业内部应先制定一份具体的计算标准与方法,政府对工作时间上的规定,倒是蛮明确的,但对于如何具体计算加班费,带薪假工资,交没有明确的给出如何进行计算,所以我想主要还是看企业自己制定的方式来进行计算,不过计算标准应当是事前对全体员工公示过的,这相当于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内容,可以认为是合法的操作条款。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有这么一段内容“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第十一条有“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这表明没有补贴,只有基本工资。实际上这个实施办法对企业来说没什么强制约束力。
薪就是除了奖金的部分,我们一直是带薪休假,就是每个月的工资不变,只不过是没有奖金,但是休年假也就只有5天而已,你其他工作日的奖金还有
只是指基本工资,不包括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