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法中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怎么理解

2024-11-15 12: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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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收养法》第7条作了关于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如何放宽限制的规定。血要是指具有血源关系的亲属。血亲按照血源关联的程度,分为直属血亲和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源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源上和自己同一源的血亲,如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外甥女。血亲又有长辈、晚辈和同辈之分。长辈血亲指血亲中的长辈,分为长辈直系血亲和长辈旁系血亲。晚辈血亲指血亲中的晚辈,分为晚辈直系血亲和晚辈旁系血亲。同辈血亲指辈分相同的血亲,只有旁系血亲才有同辈之言。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侄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回答2:

领养人条件为: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被领养孩子条件:孤儿、残疾儿童和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亲身父母的弃婴。

回答3:

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之间子女的收养有何特别规定,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