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买房落户申请条件如下:
1、2006年3月20日之后在杭州滨江(80万)、下沙(60万)、钱江新城(100万)购房,2008年10月14日之后在拱墅区(80万)、江干区(80万)、下城区(80万),西湖区(80万),上城区(100万)付清相应房款的。
2、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5、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实际入住);
6、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7、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
扩展资料:
杭州买房落户所需材料:
1、 户口薄或者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申请人需出具杭州市市级以上医院的无传染病证明;(一定要医生注明“所检项目中无传染性疾病”);
8、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
9、填写《入户申请表》;
10、申请人高中以上学历证书;
11、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复印件;离婚且育有子女的需提供离婚协议原件、复印件;
12、对于婚后超计划生育的子女需提供罚款发票原件、复印件有县级或者区级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是否符合计生政策的证明;
13、两人以上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同时提供其他产权人放弃入户的协议公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房管局-杭州买房能落户吗?2015新杭州购房落户政策
外地人在杭州购房是不能直接入户籍的,需要达到一定的积分条件才可以入户籍,在杭州有住房只能成为加分的条件。在杭州市区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可加三十分。
根据《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 基础分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基础分指标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积分。
“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标根据不同的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进行积分。减分指标按照减分项目对积分进行累计扣减。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分与加分之和减去扣减积分,最低分值为0分。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第七条 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告知积分管理制度。第五条 已凡持有杭州市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均可申请积分落户。
扩展资料:
《杭州市居住证积分落户实施细则(试行)》第五条 凡持有杭州市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均可申请积分落户。
第六条 积分落户在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节假日除外)集中受理。期间,申请人可前往其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当年不予受理。
第八条 申请积分落户应在本市市区城镇有明确的拟落户地。落户地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按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城镇合法固定住所、有家庭户的亲友处、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社区)集体户的先后顺序确定。共有产权的只能商定由一户办理,其他共有产权人应明确放弃入户申请。军产房、非住宅房、商业用房、集体土地住宅不予办理落户。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政府——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
现在要在杭州落户,买房子已经不是优先选择,而是要优先满足稳定工作缴纳社保年限,才有在杭州购房资格,最后才谈得上在杭州上户口。
自2017年3月3日起,杭州开始实行行的的购房政策。
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以下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市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也就是说,外地人在杭州市区购房需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保或者个人所得税并且限购一套。杭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两套住房,第三套限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