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病退,很好理解,就是因病退休的意思,那么病退需要些什么条件呢?以前病退的条件很简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第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第二、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第三、因病或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符合以上三条的人员,可办理病退,否则,不能按因病办理退休。到目前为止更具体些:?企业职工申请病退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1、办理病退的条件 (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退申请,由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持本人身份证、病历资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缴费的,应委托社会保险服务公司办理。同时符合病退三个条件的,予以病退。符合条件(1)、条件(3)但不符合条件(2)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退职。 2、需提交材料 办理病退需提交材料 ①职工身份证; ②个人档案; ③退休审批表; ④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⑤医务技术鉴定结论; ⑥欠费企业职工退休,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退休职工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出生年月以及是否同意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待遇。 3、病退办理程序 ①材料审核:由企业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经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的,通知申报单位进行公示; ②办理公示:由申报单位在显著位置对拟退休人员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退休类别、工种及待遇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③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企业纪检、工会、劳资人事部门联合出具公示证明,并持退休审批表到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
【申请病退条件】
1、 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或者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或者残疾人,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本人自愿申请提前退休;
2、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申请病退年度内、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
3、 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未纳入养老保险统筹机关事业单位依据其规定);
4、 有医疗机构的有效医疗资料(原件或加盖封章的复印件)。
【申报病退程序】
1、申报病退鉴定按照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机构审查同意,市(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审核,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批准的程序办理;在县(市、区)申报的,由县(市、区)人社局受理,报市(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审核;中省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部队申报的,原则上由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受理,也可由属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受理。
2、申报病退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表,用人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并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费证明(或者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出具证明)。
3、在职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残疾人申报病退的程序,继续分别按照原规定办理。
申请病退条件:
1、 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或者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或者残疾人,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本人自愿申请提前退休;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
3、 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未纳入养老保险统筹机关事业单位依据其规定);
4、 有医疗机构的有效医疗资料(原件或加盖封章的复印件)。
5、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退申请,由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持本人身份证、病历资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办理程序审批表和相关材料统一交市劳动保障局对外办事窗口核准,受理后经核准符合规定办理伤病提前退休条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职工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在资格初审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对拟退休时间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后无群众举报或提出异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方可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