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打官司赢了怎么才能拿到钱,是律师全权代理,钱律师能拿到吗?

2024-11-18 01: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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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权利义务,应当由委托代理合同进行明确;官司胜诉后,当事人可以继续委托律师代理执行事宜,即可以特别授权其全权代理。至于能否得到执行,情况复杂,并不是只要请了律师,就一定能得到执行了,比如,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时,谁也没办法执行。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一、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4、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5、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 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回答2:

如果对方不主动履行义务的,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钱是由当事人领取的

回答3:

没有约定的话,赔偿款是当事人直接收取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