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户: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讲明情况,然后交8块钱手续费,即可办理一个你和女儿的户口本;
2.户口迁移:
(1)假如娘家仍在同一县(区)公安(分)局管辖范围内,直接到再娘家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即可;
(2)假如娘家不在同一县(区)公安(分)局管辖范围内,先到娘家所在地村委会(街道办)出个接收证明,内容为因婚姻关系,为方便生产生活迁入之类的,然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相应手续,再到娘家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即可。
夫妻离婚后该怎么迁户口?具体问题得具体分析。双方通情达理的,就不是问题。
笔者采取了不可告人的办法,才达到了类似目的。
前妻是一个不可理喻之人,想尽一切办法,设置障碍,否则也不可能走到离婚地步。
别说是迁户口,户口簿都捏在她手里,想怎么样?没门。
由于很多地方还需要户口簿,所以得想个办法得到户口簿原件啊。所以,笔者采取的是迫不得已的办法:
假设户口簿丢失,于是到居委打证明、盖公章,签署名字。前妻的字体很好模仿,一张证明做成。
如此,顺利地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到户口簿,如此才得以方便办事,否则寸步难行。
时间一长,此事被前妻知道,马上去当地派出所告发,派出所自然非常恼火,说我伪造证据,后果严重。
可是派出所可以帮我从前妻那拿到户口簿吗?可以为我解忧吗?我也是实属迫不得已。
当然,自己处理好了相关事情,原来户口簿已经毫无意义,户口也迁出。派出所也不追究什么。
类似的情况还是有。所以离婚前夕,还是要把事情考虑周到。譬如房子归一方的话,离婚协议上一定要注明另一方尽快迁出户口,否则就是赖着不迁,还能怎么滴,求爷爷告奶奶也没用,还得防一手,以防给自己找麻烦。
总之,离婚需谨慎,户籍非小事,做什么事情要考虑周全,别让这小小户口,成了自己生活中的烦心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你可将你原户口薄挂失,重新至原户籍地派出所出据你和孩子的户籍证明(去时带上你与前夫的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明),在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完户籍证明后再至你想要迁入的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即可
如果你有新的住所,可以申请户口迁出。或者你不是户主,可以直接将户口迁到同城父母户口上
离婚后户口有几种处理方式,可以回原籍,也可以单独立户,要看具体的情况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