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个人所得税法里一直有这个规定的, 也就是说几年前早就已经开始差额征收20%个人所得税了,要按照差价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五条里提这个,只不过是再强调一下而已 这个也是没辙的事, 政策赶上了,
收的是差额的税费,害的都是我们这些刚需,我之前定的房子,合同签好的是房主净的价,现在这些税都转嫁到我们买房人手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