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了一个月工资,辞职不发怎么办

2024-11-17 04: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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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回答2:

一、首先要有正确的离职方式。1、提前30天提交书面的离职报告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本人交至人事部(不管公司同不同意,员工都可以直接离职。保留提交离职报告的证据)
2、或者你提出离职,和领导协商同意后,你就可以马上离职。
二、离职后,公司应该付清员工的工资,或者协商后,可以延时支付!
三、如果公司不结清员工工资。
第一种 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由劳动部门责令单位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二种 在离职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三种 如果工资给员工写下工资欠条,也可以选择起诉方式,进行救济!

回答3:

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处理

回答4:

那上班没有打卡之类的吗?可以去跟老板聊顺便收集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不签合同也是不合法的,去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这样侵犯劳动者的权益肯定不行的,很多人都觉得算了算了,这样更加助长了他们祸害更多劳动者

回答5:

一、首先你走是对的,你们老板加重工作不加工资,这种老板太扣门了。
二、因为你事前也没跟老板说随时放你走,所以按照规定,一般都是提前一个月递交离职申请,也就是第二个月就可以走,也就是你8月份离职,9月份应该放你走 ,你们老板要拖到10月份是他的问题
三、解决方法就是,你先跟他讲明道理,如果老板态度不好的话,那你也需要不甘示弱,不能让他觉得你好欺负,老板和员工是平等的,你是有道理的,我想你们老板也只是吓唬你下,你要真闹起来 ,他肯定心虚的,酒店要做不做了,不到万一不要找相关单位,劳动部门麻烦得很。

最后祝你顺利9月份辞职,工资拿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