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责任制内阁形成的背景

2024-12-05 19:13:5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简要背景: 我们就从1688年不流血宫廷政变"光荣革命"说起:通过革命,英国建立起一种新的政治制度(代表英国新贵族和资产阶级利益利益)君主立宪制(就是用宪法来限制王权) 1689,英国议会通过<权利法案>标志着这种政治制度的正式确立. 英国责任内阁制建立:起源于:都铎王朝时期的枢密院的外交委员会.(枢密院是专制王权的扩大产物与加强王权的最高行政机关)正式形成:当时英王乔治一世(统而不治)不再参加内阁会议,有下院多数党首领主持(当时著名政治活动家-沃波尔) .发展到辉格党与托利党的权力争夺.(辉格党获胜)1721,辉格党首领沃波尔就担任了第一任首相. 最终完善:18世纪后期-19世纪上半期责任内阁制进一步完善,内阁政府要对议会全权负责.扩大了人民的权利.随着时代的发展,内阁逐渐变成了政治权利中心.
参考资料: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9023145.html2、代议制是英国的政治制度,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
  民主概念起初指公民直接行使权力的政治形式,可以说,所谓民主最初指的就是直接
  民主。在民主发源地的古希腊和罗马城邦中实行的都是直接民主。在希腊,城邦是公民
  的自治团体。城邦规模狭小,公民是城邦居民中的一个狭隘的特权集团。公民通过亲自
  参加公民大会(ecclesia)和陪审法庭等机构掌握国家(城邦)最高权力。亚里士多德给公
  民下的定义是“凡得参加司法事务和治权机构的人们”。〖ZW(〗亚里士多德:《政
  治学》,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11页。〖ZW)〗意即有权参加公民大会和陪审法
  庭的人。在雅典民主最盛时,不仅立法和司法权由公民直接行使,即使行政权也不是掌
  握在职业官吏手中,而是由公民按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轮番为治”原则执掌。在伯里克
  利时代的雅典,除少数例外(将军、财务官),公职人员都由抽签选举,有的按日轮值。
  罗马虽然不是典型的直接民主,元老院和高级官员掌握着巨大的权力,人民大会远没有
  希腊城邦公民大会那般压倒优势的权力。但罗马的人民大会(Comitia)不是代表机构,
  而是公民直接行使权力的机构。人民大会采用两级投票制,即公民们先在库里亚、百人
  队或特里布斯(部落)内投票,然后再按上述各团体投票。但是与代议制民主不同,公民
  们不是把权力委托给代表,而是亲自到罗马城特定集会地点直接行使权力。当罗马国家
  的规模已经扩展到十分庞大时,罗马人仍采用这种民主形式。古人的想象力似乎无法超
  越这种“亲自到场”的行使权力的方式。

回答2:

国政府行政机构的决策作用⑴内阁会议的决策作用。由于英国是实行责任制内阁,内阁是英国政府的核心,是实际上的最高行政机关,也是作出最终决策的是内阁会议,其中首相的意见和决定是最为关键的⑵政府的常设委员会和临时委员会的作用。英国内阁在内部设有常设委员地和临时委员会。政府各方面的工作都归口,分属于各种委员会。如果没有委员会分担部分行政任务,内阁是难以正常工作的,没有委员会事先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内阁和首相的决策的正确性难以得到根本的保证⑶咨询机构的作用。政府首脑在进行决策时越来越重视咨询机构的作用。现代西方国家都建立了一整套的咨询系统,有官方的、半官方的和民间的各式各样的咨询组织。
18世纪前期,内阁制开始形成。根据英国君主立宪制,下院议员由选民普遍直接选举产生,由国王任命在下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为首相,由首相提出内阁成员和政府成员名单,递交国王批准,组成责任制内阁,即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实际上对议会负责的“责任制政府”。由于英国首相身兼政府首脑、议会党团领袖和多数党领袖数职,手中握有行政和立法大权,事实上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内阁的权力主要表现为控制下院立法程序。通过控制下院本党议员控制下院、宣布提前大选等;而作为政府和内阁的最高首脑,首相的权力主要表现为拥有各部大臣和主教的提名权、高级文官的任免权、内阁会议主持权、各项重大政策的决策权等等。

回答3:

1)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后,资产阶级的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国王的权力逐渐进一步得到限制;不会英语的英王乔治一世对国务不感兴趣,下院多数党领袖沃波尔主持内阁会议;此后,议会的权利日益超过国王,国王逐渐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2)英国代议制民主,按一定程序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由代议机关负责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务,贯彻主权在民的根本原则,代议机关要受到相应的机构监督约束,它是一种间接的民主,基本框架主要由国王、上院、下院、内阁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