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了,公司给我发工资时多打了两千元,公司叫我还回去。我不还给公司是不是违法?

2024-11-28 23:37:3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当然,你取得这个钱属于不当得利;如果公司催告仍不还就有可能涉嫌侵占罪。

回答2:

还带多打的啊?你要是不还的话那个给你打钱的人就得赔吧,他们语气怎么样啊,差不多的话就退回去吧。

回答3:

从法律角度说,你应该还回去。当然你也可以不还,他拿你也没办法,一般不可能找案抓你吧?也不可能请律师起诉你吧,只是你在老同事心目中的光辉形象被破坏了。
说个真事,我前家公司一员工离职半年了公司还给他发工资(此人原是客服,常年在外出差不回公司),后来一分钱没追回来,还是算了,就罚了行政主管1000块钱了事。供参考。

回答4:

是的。

回答5:

应该归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