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友,我对于讲述的这起交通事故的过程,如何定责的问题来谈点看法:
在这一十字路口两台车子发生了相撞,在已经发生的相对静态的事故现场,交警通过用皮尺在查勘了两车在马路上的相对位置,以及相撞的部位的受损程度后,马上就会确定是谁撞了谁的车子,这起事故交警肯定会作出是双责的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那么究竟谁应该承担事故的全责,或主责,还是同等责任呢?不过,谁的车子撞了别人的车子,那么那一方就应该负全责,或者是主责无疑哈。
不过,我认为,为了考虑到日后理赔手续更为的便利这个角度出发,就看双方的保险情况来决定责任的认定为好。双责的话,双方的事故都同时要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各自为自己在保险公司记录一次出险案底(一年中出险次数是有限制的);而且在结案时,双方还要各自凭对方的相关票据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按照7比3,或者是6比4的比例来分别进行理赔。
因此,你们应该以最快的速度来理清思路,最好订为单责事故为好。
路口如果没有红绿灯,并且部分主线支线,这起事故就是你的责任。路口通行规则是右方无来车者先行,对方由西向东行驶,是在你的右侧,应该由你让行。所以是你的全部责任。如果有红绿灯或者划分主线支线,那么就由闯红灯或者支线车辆负全部责任。
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且现场有交通灯号控制的话,违反交通灯号一方承担事故全责。
如果双方均为机动车,现场无交通灯号控制且无主干支路让行标志,而你方车辆没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话,对方未按照避让路口右方来车原则通过路口,应该认定事故全责。
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次干道上的车辆让主干道车辆先行,你要提供对方超速的证据。
如果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话,就依据超速、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认定对方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