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左中环指末节指骨骨折并左中指皮肤裂伤,请问伤残等级评定时能评定上伤残等级吗?

2024-11-18 03:20:1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你好。
可以评上伤残等级的。
请问现在医疗期终结了没?
如果医疗期已经终结,请尽快向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签定申请。

回答2:

伤残等级的评定不是一般人说了算的,要到专门的鉴定机构去

回答3:

等病情稳定后 申请伤残鉴定后才知晓。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回答4:

属于十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