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个人企业打工,工作完事老板说给钱,到年底老板说没钱,给我们打欠条,说明年过来给我们,来了又说等几天,之后我们拿欠条去劳动局投诉,后来劳动局也帮我们何解,说十天后过来给钱,我们到日子来了又开始拖时间,我想问劳动局说七天访问,之后把材料提交法院,我想问劳动局提交法院,还是我们拿欠条去法院合适,速度结案强制执行。快些。!
怎么可以这样大意呢,那张欠条就是你的收入,现在弄丢了,他不承认的话你怎么请求啊
可以通过其它方法取得证据。比如电话录音、手机短信、等方式重新取得证据。
那就不好办了,他可以不承认。当然就看你老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