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冲突。
每日工作8小时,一周不超过44小时,换算过来就是每周可以上5.50天班!
如果公司每天工作时间是6小时,每周工作6天,就是36小时,虽然是6天工作制,但是不违反每周至少休息1天,每周工作累计不超过44小时的规定,是不违反劳动法的!
如果隐睁橡是每天6小时工作,上7天班,虽然累计工作时间是42小时,但是灶旁违反了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规定,也是违法的!
如果公司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就是48小时,则违反劳动法。
每周的工作时间,或者说工作天数,要综合进行计算!单纯看天数,或早仔者单纯看工作时间都是不对的!
第三十八条是指如果单位涉及加班,不论时间多长,至纤档少每周得休息一天!
第三十六条是基本制度
但是你没算上这个: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简单说来就是可以毁唯乱山枣超出三十六条的限度加班。。。。。。所以不冲突
关于你的题目。一星期休息一天,当然不违反劳动法
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产谈手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生产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含档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假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法规定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是8小时,现在的公司大多数都加班。
劳动法不可能坚决的写出,只能工作8小时不能加班,或者必须加班之类的词,蠢拿
这不是冲突。
现在这样的时代,除了国家的早没公务员之外,只怕80%的人都属于这种情况,一周休息一天,周六要上班,还不个加班费,这种情况太普遍,法不责众,也是没有什么办法手物的,我现在就是这样,我在这里已经上班一年了,没有拿过加班费毕睁液,很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