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我看一下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

2024-11-19 07:48:02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原租赁合同已履行完毕,不存在效力问题。后谨乎租赁行为是无合同支知蚂持的,但不违法,属可随时终止的因实际履行而形成的事实上的合同行为,需要祥猛悉提前合理的期限如3个月告知承租人要求其退房。

回答2:

《合同法》第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依据该规定可知,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并且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合同只需解除方向对方发出通知就发生法律效力。房屋租赁合同被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都无需向对方履行合同谈念约定的义务。
由此可以得知,你可以提前配神告诉对方要对方在一定期限内腾出房子,你也不用付违约金。
希望可以帮到培侍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