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会发现同一条新闻在各个网站都会出现,这其中的情况就可以说是转载了,对于那些新闻我们甚至分不清楚到底哪里是原创,那新闻转载是否侵权呢?《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也就是说,转载新闻是不构成侵权的,但是这个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1、新闻的范畴要搞清楚,不是所有的出现在报纸、网站上的资料都是新闻;2、以什么方式进行转摘,转摘后是否注明原作者的姓名。如果注明原作者的姓名,受转摘的网站没有声明“不许转摘”之类的语言;3、提个建议,谨慎起见,获得同意后,再进行使用。
新闻转载是否构成侵权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1、新闻的范畴要搞清楚;2、以什么方式进行转摘,转摘后是否注明原作者的姓名;3、建议去政府网站或者比较大的网站上转摘,注明出处或者自己重新编辑新闻上传。
转载公开的新闻不违法,如有声明不得转载的不能转载,否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这是灰色地带问题。
所有的新闻网站都明文写着,没有书面许可不准转载。但是许多个人网站常常转载,似乎也没事。这其实只是他们没有足够人力去处理罢了。如果真要追究,其实是违法的。
最要小心的是图片。
转载别的网站的新闻是否违法,需要分析具体情况:
1、如果仅仅是包含单纯事实消息的时事新闻,根据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不享有版权,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出台的《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第十六条 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播的单纯事实消息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时事新闻。所以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应当注明出处。这样就不会承担侵权责任了。
2、除时事新闻以外的新闻作品,如新闻摄影,时事性文章,通讯等并没有被排除保护。所以,转载这类新闻作品要征得版权人的同意。未经版权人同意的,涉嫌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