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文地质调查始于新中国成立之前。少数地质学家曾在局部地区进行过地下水的调查研究,但是由于缺乏水文地质队伍,未能对全国地下水资源进行系统的调查。新中国成立后,为满足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对水资源的需求,结合国民经济规划,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起,我国开始有计划地在全国开展区域水文地质普查[10,11]。1957年编制了1∶300万《中国水文地质分区图》和《中国区域水文地质概论》,1958年编制了1∶400万中国潜水区划图。自1955年至1996年,历经40余年的时间,完成了全国1∶20万为主的区域水文地质普查工作。初步统计共完成调查面积954.9万Km2(不含港、澳、台),其中1∶20万611.51万Km2,1∶50万173.26万Km2。在区域水文地质普查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地质图集》,包括全国性图组、地区性图组和分省图组三部分,并附有详细的说明书。这项基础性、战略性调查,不仅极大地提高了我国区域水文地质研究程度,填补了大面积水文地质空白,而且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系统、完整的水文地质基础资料,直到今天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世纪80年代初,原地质矿产部组织开展了第一轮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工作,历时3年,于1984年底提出了评价成果:即全国地下水天然资源量每年为8717亿m3,可开采资源量每年为2940亿m3。在开展地下水资源评价工作的同时,还开展了一些专题研究,如四川、湖南等省对红层裂隙水的研究,中国玄武岩裂隙孔洞水的研究,黄土地下水的研究,以及北方岩溶水的研究等,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为国家水资源规划、管理和开发利用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
环境地质调查发端于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调查。20世纪50年代,包括水电站、铁路、桥梁、矿山等在内的国家大型工程建设促进了工程地质学的迅猛发展。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由于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污染物质的随意排放,出现了水资源短缺、地下水污染、地面沉降等环境地质问题。例如,天津、宁波、苏州、无锡、常州等地区相继发生了地面沉降现象。大规模煤田、金属矿山的开发(例如广东仁化凡口铅锌矿、湖南斗笠山煤矿等矿山),由于矿山疏干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破坏了岩溶化含水层的岩体力学平衡状态,或者由于增大了水力坡度,使洞穴、溶隙及上覆土层被潜蚀冲刷,导致地面塌陷。铁路沿线,特别是山区铁路沿线受夏季暴雨袭击,致使一些铁路路基遭受崩塌、滑坡、泥石流的灾害侵袭而暂停运营。20世纪70年代后期,人们开始重视环境地质研究,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联系起来,统称为水工环地质[12]。
我国地质灾害研究工作一直是围绕着重大工程和重大建设需要而展开的。20世纪50~60年代,重点开展了西南及西北交通干线和三峡等水利枢纽的地质灾害调查以及上海地面沉降的勘查工作。20世纪70年代,上海地面沉降研究在预测和防治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树立了我国地面沉降控制典范。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地质灾害研究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对海城地震、新滩滑坡、元阳滑坡等进行了成功预报、对东川和宁南泥石流和天津市地面沉降实施了有效控制。20世纪90年代开展了“地震、地质灾害及城市减灾重大技术方法研究”等一批国家和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的研究工作,1991年出版了《中国地质灾害类型图》(1∶500万),1992年出版了《中国地质环境图系》,1996年出版了《中国分省地质灾害图集》(1∶60万~1∶5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