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仝先生和朱女士一起经营淘宝代购,当时还绑定了女方的支付宝账号,后女方修改了支付宝账号,仝先生因无法使用,故起诉要求返还店铺经营款84万余元。今天上午,该案在丰台法院长辛店法庭开庭。
仝先生起诉称,他与朱女士曾是恋人,两人于2015年年底共同经营淘宝代购账号,并绑定了朱女士的支付宝账号。
两人于2017年2月25日在日本签订协议,约定朱女士自愿放弃其支付宝账号经营权、所有权及支配权,并连附带该支付宝账号所产生的债务一同转移给仝先生所有,今后因该支付宝产生的债务和利润也均由仝先生承担。
此后两人继续经营该淘宝店铺,2018年1月21日朱女士修改了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密码,导致仝先生无法使用该支付宝账号。直到今年4月,朱女士再次回归经营。
仝先生起诉要求返还今年1月20日至4月17日间的账户余额,并返还店铺经营款84万余元。
仝先生代理律师在庭审最后说出了双方的调解协议:双方约定女方在2058年5月18日前,向男方归还40万,每年还一万元。目前,仝先生已经向法院申请撤诉。
约定了这么多年,感性的人就会觉得,是不是因为他们还彼此相爱呢?
本文来源: 法制晚报(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