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可以办理哪些省的异地身份证

2024-11-17 06: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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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从2016年9月1日起,江苏省进一步扩大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在原来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15个省市基础上,新增北京、山西、黑龙江、广东、海南、湖北、云南、甘肃、宁夏、青海10个省市,异地受理范围合计达到25个省市,办理条件、程序和要求等保持不变。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按照“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的流程开展。上述25个省市的户籍人员,在江苏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的,可持依照《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由居住地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签注的居住证,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
  
由于系统原因,暂不受理少数民族地区的双语、半双语居民身份证,暂不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剩余省区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将待其具备网上审核签发条件和双方公安机关对接测试后再启动。
  
四种不予异地受理情形:
一是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与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二是全国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申请人历史相片,难以确认身份的。三是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无法通过核验指纹信息确认身份的。四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回答2:

江苏省目前可以办理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北京、山西、黑龙江、广东、海南、湖北、云南、甘肃、宁夏、青海等省市异地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