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婚配。近亲即指有亲缘关系的人,更确切的说是指有不太远共同祖先的人,通常追溯三代.就算结婚时间很长、有孩子、有结婚证都不能成为无效转为有效的理由。因为近亲禁止结婚是法律的强行规定。但双方所生的子女还是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的。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如果非要在一起,法律会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