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大部分岗位都要求应征者具有良好的视力。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第十九条的明确规定: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视力标准为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