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因理由不充足没有起诉离婚离家出走3年回来法院会判离吗?

2024-11-15 19:54:5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会判离,各种情况属于法定的应准予离婚情形之一,男女一方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应准予离婚。

注意举证,如果对方承认这个事实还好,如果不承认,那么你就要对分居满两年进行举证,比如你在外地居住,如果是租房可以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煤气的生活缴费记录等其他可以证明分居的证据。

起诉应该成为我们最后一道防线,因为费时费力,如果可以的话,试着和对方沟通一下,因为你们已经分居近三年,确实感情已不再,大家这样折磨着又有什么意义呢,莫不如结束这段感情。沟通沟通争取协议离婚(到民政局),这样既省时省力也有利于减轻矛盾激化。Good luck!

下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2:

现在您提出来的家庭离婚和女方出走3年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因理由不充足的。夫妻双方分居六个月以上的再到法院申请审判离婚,法院执行允许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您的离婚案例女方已经离家出走3年了,女方回来后再起诉离婚法院肯定会判决离婚的。

回答3:

离家出走三年应该是感情不和证据足了。回来法院很有可能会判离,听说两方两年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和沟通就可以判离。当然要提供没有联系的证明。单方面起诉离婚也可以

回答4:

女方没有提出离婚申请或起诉,如果男方不同意,法院应该不会判离,除非有什么实质的非离婚不可的证据。

回答5:

离婚理由不充足,说明感情尚未破裂,离家出走只是一时冲动,离家出走3年不是法院作为离婚判决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