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开办费在以后分摊时计入管理费,与之相关,现金流量表计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引用别人的发言,供参考:
一、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会有如下两种处理:
1、因开办费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与之钩稽,流量表计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2、因企业在筹建期间,尚未开始生产经营,计入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个人选择第一项处理方式。原因:1)因开办费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第一种处理保持报表钩稽一致性;2)开办费受益内容包穗没括芹族稿很多,虽处于筹建期间,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都可能有,往往不能确指分清,根据讲解精神不能确指的可计入支付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二、如上所言,执行新准则的企业,筹建期间的开办费在发生嫌孝时就直接费用化处理,所以现金流量表上直接反映为经营活动性质的现金流量是没有异议的。
对于执行老制度的企业,虽然筹建期间开办费发生时需要在“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项目中挂帐,到开始生产经营时才转入损益,但这个“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本质上是一个暂挂项目,与其他长期资产是存在本质区别的,因此也是计入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较为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