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是正当借款不是赠与的话当然可以要,更何况分手了没有什麽感情以后不联系了干嘛不要呢?没有结婚又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她提的分手就该还,如果是你要分手她可以不还当补偿费了,你们之间应该没有借据吧!
你能借出这一万,还在这里问说明你要这钱也行,不要也行,你是一个男人,追一个前女友要一万块钱,非常丢人,她想还自己就会给你,她不想还你就当喂狗了。
应该要,凭什么不要,那又不是大风刮来的。对那中无情无义之人不用客气。
如果你顾及之前的感情而不要别人认为你傻,没什么不好意思,你要了才是正确的